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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
2018-01-10 08:39  

12月12日上午,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俊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光照,市委常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豫琦,领导小组成员武文罡、朱崇和、刘荣贤、王华、牛克俭、李吉斌、雷雨、周青海、刘向东等出席。

会议集中学习了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及十三届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原则通过了《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和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打算》《商洛市总工会改革方案》《关于全面深化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洛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商洛市共青团改革方案》,印发了七县区及商洛高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落实中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新部署和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门别类、系统梳理改革事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及早谋划明年改革任务,切实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推动中省各项改革措施在我市落地生根、取得成效。

会议要求,要全面深化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忠实履行公安机关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一手抓引导发展、一手抓依法管理,发挥好社会组织服务商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作用。要围绕全面依法治市目标,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为建设三个商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范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工作,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土地资源,切实提升土地利用率。要扎实推进共青团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着力打造具有商洛特色的青年工作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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