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1056★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
★十三届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
★山阳县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
---习近平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第一次会议
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过去几年来改革已经大有作为,新征程上改革仍大有可为。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注意把握蕴含其中的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接力探索,接续奋斗,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前进。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的工作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总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修订稿)》等一系列方案和文件。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担当和勇气,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形成了一大批改革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这是继续深化改革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改革方向,继续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最为关键的是,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新任务,部署了一大批力度更大、要求更高、举措更实的改革任务。同时,还要继续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改革任务落实,改革的担子越挑越重。我们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要抓紧梳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任务和举措,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保持工作力度和连续性,有计划有秩序推进落实。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推出改革方案的要狠抓落实,还没有完成的改革任务要紧抓快干,已经落实方案的还要巩固改革成果。要坚持一把手抓改革,重视搞好调查研究,善于研究和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明年改革工作要抓紧谋划起来,用更高的标准抓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
十三届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
第三次会议
11月22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胡和平主持召开了十三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陕西省改革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为我们把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三个不能变”要求,坚持正确方向,坚定改革信心,持续用力、统筹推进各类改革,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增添不竭动力。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十九大提出的改革部署,认真梳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按期推进、取得实效。要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找准陕西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认真总结今年的改革工作、谋划明年的改革任务,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树牢“四个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
山阳县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
今年以来,山阳县主动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式,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力度,推动扶贫项目加快建设,助力全县精准扶贫脱贫。
一是创新扶贫开发协调机制,整合社会扶贫资源。为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山阳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筹集、拨付,督促扶贫部门加强资金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及镇办负责扶贫资金报账专户管理、报账资金管理、票据合规合法性审查和绩效考评;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镇办负责对本辖区内产业发展补助类项目实施并报账,并按期向项目主管部门报送资金报账进度;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工程决算、财务决算,确保提供报账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是简化扶贫资金审批程序,缩短流程增效率。为简化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程序,坚持实行谁使用谁报账,谁报账谁负责,报账审批时财政部门不再联合部门审签。报账时,项目主管部门或镇办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报账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对符合报账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和报账手续。及时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417万元,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及贫困户产业直补等;认真清理收回在各部门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优先安排用于脱贫攻坚,截至目前共将2660万元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建立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资金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管坚持“底线思维”,确保资金都用到刀刃上。对拨付“脱贫攻坚资金专户”资金,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核算”,“清单式、台账式管理”的要求,确保专项资金运行安全。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专户资金支付进度实行“一周一报送、一旬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通过资金拨付倒逼项目建设,加快了扶贫工作提速增效。(县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