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十三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省改革有关事项。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毛万春,省委常委、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梁桂,领导小组成员庄长兴、杜航伟、钱引安、胡悦、郑小明,副省长冯新柱,省高院院长阎庆文,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出席。
会议通过了《陕西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胡和平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为我们把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三个不能变”要求,坚持正确方向,坚定改革信心,持续用力、统筹推进各类改革,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增添不竭动力。
胡和平强调,要全面贯彻十九大提出的改革部署,认真梳理任务,不折不扣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按期推进、取得实效。要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找准陕西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认真总结今年的改革工作、谋划明年的改革任务,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树牢“四个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